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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自喜 我于今年七月九日被邪恶带到派出所進行无理盘查。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较重,我被迫写了“保证”,并按了指印。我知道自己错了,现严正声明:所说的不符合法的话、所写的“保证”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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