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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龚秀云

    我三次被邪恶迫害,2000年7月被挟持到派出所一天,我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2007年4月被绑架期间,我照过象,签过字,按过手印,还穿过号服。 2008年9月被绑架期间,我做过笔录,照过象,按过手印,签过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,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31/1889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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