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林
九九年“七二零”以后,在恶警的逼迫下,我曾写过“不再修炼大法”的“保证”,并违心地按了手印,郑重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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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31/188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