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正容
我在2007年两次发放真相资料遇上恶警,分别被拉到派出所和拘留所拘留。由于正念不足,配合邪恶签了字、画押、盖手印、照像等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定的做好三件事,弥补一切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/1890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