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冬菊、陈素珍、刘金有、刘素芹
我们刚得法不久,法理不明,在公共场所看《明慧周刊》,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,遭到恶警非法绑架后,签了字,全部作废。听师尊的话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/1890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