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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毕兰芳 九九年七二零邪恶非法镇压法轮功,迫害大法弟子,片警到我家骚扰,怕我上北京上访,叫我签字、写“保证”。当时我儿子正好当兵办手续,派出所不给盖章,说我是炼法轮功的,还说:“你要不炼功了,你儿子就能当上兵了,现在完了。”警察还大声问我:“你恨不恨你师父?”我小声说:“咋不恨。”恶警要我配合他们的工作,让我签名,我不签,他们逼着我签,后来我丈夫代我签了,我也没当回事。看见第277《明慧周刊》后,我才明白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及家人代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修成无私无我,先他后我的正觉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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