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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金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刚开始的时候,在邪党高压的迫害下,我对法不坚定,有怕心,曾签字说“不炼了”,还唱诽谤大法、诽谤师父的歌,给大法造成很大损失。现在我又从新走進大法修炼,特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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