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兆喜
99年7.20,派出所的邪警来到我家里,说:“不要教他们炼功,也不要去北京”,然后就写了一张条子叫我签字,我签字了。郑重声明:我向邪恶签的字条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二零零八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4/189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