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志清、汪维英、陈莉华
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后,违心的写的对法轮大法不利的言论,以及“不炼功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二零零八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4/189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