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彩茂
我修炼法轮大法后,身心健康。因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抄家、拘留、劳教一年。签字、写的“三书”等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二零零八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4/189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