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晓贤
本人在二零零一年,曾让朋友代笔写了一份附和邪恶的东西,给大法抹黑。现声明:那份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二零零六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4/189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