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彦辉
在被迫害下违心的签字写的“保证书”和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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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二零零八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4/189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