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一青
做了毁书、毀资料的事,造下天大罪业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二零零八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4/189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