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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锡琼 我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同修的事情。家里人把师父的法像给烧了,把《转法轮》也给撕了,自己并没有制止。向居委会出卖了两个同修,还签了字。2001年6月份邪恶非法抄我家,叫我签字,我签了字。2001年居委会叫家人给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一个表,我也没有制止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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