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东光
二零零二年五月,我妻子被非法拘押。我去接人时,在它的“材料”上签了字。现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“材料”上的签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5/1892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