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爱礼、刘本勤
在7.20时,当时自己的怕心太重,外出带的一本大法书、一面大法旗,在当地毁了。给大法造成不应有的损失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7/1893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