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俊英
以前烧过大法书及大法资料,做过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下定决心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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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7/1893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