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登芳
在“奥运”期间,我说过的“我不去北京,去北京没用”,还在一张写有“被惩罚者”的表上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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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9/189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