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兆玉、敖淑琴
九九年7.20,出于害怕不敢再炼,还毁了大法书,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大法。今天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9/189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