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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蒋琼华 2008年7月15日晚上9点,镇派出所副所长、市610主任等恶人闯進家中,将我强行绑架到拘留所,非法拘留15天后,又被610绑架到洗脑班迫害。镇610于7月16日到我家向我老伴索要生活费。后来到了当地政府,别人代写了“保证”,我签了名、盖了手印。现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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