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树屏
我们是七·二零以前的大法弟子,曾经在迫害下交过大法的书,深感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对不起大法行为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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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8/1893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