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秋娜
我在10月初被邪恶迫害签名,为此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8/1893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