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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淑玉 2008年7月12日下午2点左右,我到同修家学法。刚坐下10多分钟,公安就来了,要我们签名,我们拒绝。到晚上,我们被强行拉到派出所,非法审讯后又被非法关押在车上过了一夜。第二天早上,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,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。被非法关押以后,写“经过”,签名,按手印。放出来时,我签了字。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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