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艳珍 我于一九九九八年七月得法。通过学法、炼功,我的身心得到了净化与升华,亲身体会到了大法的超常与神奇。当邪恶迫害以后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后来被邪恶非法抓進劳教所,由于怕心,给邪恶写了“四书”。出来以后,不学、不炼了。声明:给邪恶所写的“四书”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30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