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殷启雨
我是98年11月得法的,在那铺天盖地的邪恶迫害中,写下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。由于怕心毁过大法书,对大法犯下了滔天大罪。请师父和大法慈悲开恩,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统统作废。坚定修炼,跟随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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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1/189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