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敏、郑全珍
由于我们两个的怕心所致,特别是怕影响孩子们的前途,在99年7.20的时候,在邪党的迫害和压力面前,给社区写的背离大法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1/189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