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苟秋芳
在我被非法绑架期间,邪恶逼迫、哄骗我的家人签写了一份所谓的“保证”。今天,我严正声明:在逼迫欺骗下的所写的任何东西作废。今后我会坚修大法,助师正法,救度众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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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1/189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