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华
在刚進劳教所时,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清,自暴自弃,我给邪恶签了“五书”。我明白自己做错了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继续修炼,严格要求自己,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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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2/1895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