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青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写下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现认识到错误。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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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2/1895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