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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桂英 在2003年,由于自己学法少邪悟了,烧了大法书,在公安局邪恶逼我踩大法书和师父照片,想起来就心如刀绞,对不起师父,犯了大罪,声明:上述行为作废。慈悲伟大的师父没有放弃我,今后一定加倍弥补过失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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