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淑芝
我是九八年得法的。2008年6月9日下午出去发真相资料时,被恶人举报,被派出所警察非法关進看守所。在非法审问时,说的不该说的话,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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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3/189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