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翠珍
2008年9月20日,我被举报绑架到派出所,在恶党的逼迫下违心的说“不炼了”,这句话作废。我愧对恩师,愧对大法,加紧弥补,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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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3/189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