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金山
2005年在“被开除邪党党籍证书”上,看到写有侮辱大法的话时,也给邪党签了字,我错了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签字和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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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4/189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