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桂云
二零零一年前,我自己学法不深,曾经毁过大法书,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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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4/189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