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爽
以前在派出所写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回家后,深感痛悔。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4/189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