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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熊辉丰 今年三月二十八日至六月中,在非法抄家、被迫害中,我做了不应该做的事:在询问的记录上签了字,并写了“不传播法轮功的宣传材料”。声明:以上我所写、所签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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