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秀娥
在劳教所恶警的强迫下,写了违背自己良心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6/1898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