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莉芬
一九九九年八月,当地街道和公安的多次上门骚扰,我违心的说的、写的“不炼大法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代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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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6/1898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