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兴中
我现在仍被非法关押,以前曾违心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声明”和“四书”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6/1898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