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瑛
我所写的“悔过书”、“认罪书”、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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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8/1899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