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香根
本人在遭受邪党迫害时,承诺的“不与同修来往”的保证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8/1899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