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米俊英
我曾于99年夏季写过的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”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坚信大法,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8/1899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