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宝珍
今年七月二十日前后,被县公安人员、乡派出所长、乡书记、乡长等非法绑架到了乡政府,非法关押了二个月,违心的写下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做出的违背大法的事情,在此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8/1899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