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兰英
做的不该做的事、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18/1899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