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商玉琴
我是92年得法的。三次被非法关進劳教所,三次写“五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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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0/190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