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吉林省周玉琴
1999年7月以来,我所写过、说过、做过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书面保证及一切言论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。并做到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1.26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9/7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