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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良菊 在2001年中,公安恶警多次闯进我家,逼迫我放弃大法修炼。由于自己怕心太重,配合了邪恶,做出了不符合修炼人心性标准的错事,给师父带来了侮辱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通过学法,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我声明,我按恶警要求盖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我要在正法修炼中坚定实修,加倍弥补损失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影响,重新做一名合格的正法弟子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8/233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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