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瞿则明、颜彩荷
我们俩人在今年五月份去证实法,被邪恶迫害進看守所。邪恶叫我们签字,我们俩签了名。特此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、所签的名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0/190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