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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金英

    1999年7月20日,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,由于单位及家庭的压力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证书。2006年9月,我在火车站因携带大法资料被非法抓捕,从看守所出来时,我在所谓的“释放证明书”上签了自己的名字,而上面写的抓捕理由是“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2/1902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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