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远秀
以前烧毁大法书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坚修大法不回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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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2/190227.html